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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小卖部商品采购(二次招标)中标(成交)公告  
发布时间:2017-11-24  来源:志成股份  浏览次数:1092次
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小卖部商品采购(二次招标)中标(成交)公告  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项目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小卖部商品采购(二次招标)
项目编号:ZCGF-HFHG2017002
招标(采购)方式 :公开招标
招标(采购)公告发布日期:2017年11月2日
开标(采购)日期:2017年11月23日
中标供应商名称:合肥应红商贸有限公司
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阳光花园农贸市场004号
中标(成交)金额:人民币 伍拾万圆整(¥500000.00元)
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服务要求: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小卖部按照需求分批次、零星供货,据实结算。
 
招标(采购)人名称: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5301号
联系人:闫科长
联系方式:0551-63549302
 
集中招标(采购)机构名称: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(南区)D座8楼810室招标代理部
项目负责人:刘工 联系电话:0551-65742751
公告期限: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27日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(南区)D座8楼810室招标代理部,联系电话:0551-65742751。
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,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。
二、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2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质疑人需要修改、补充质疑材料的,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6、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 
 
2017年11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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